龍門冰室沙田分店 遭業主追討逾23萬元租金及差餉

龍門冰室創辦人張俊傑(小圖)。資料圖片
龍門冰室創辦人張俊傑(小圖)。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退出」黃色經濟圈的連鎖茶餐廳「龍門冰室」(又稱瓏門冰室),其創辦人張俊傑遭沙田分店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一個月租金及差餉,涉款逾23萬元,業主要求法庭下令清空沙田分店並交還業主,同時要求下令張俊傑償還逾23萬元欠款連利息。

原告為Able Development Limited,被告為張俊傑。原告是沙田大涌橋路20-30號河畔花園地下19-20號舖的業主,原告在2020年3月13日與張俊傑簽訂三年租約,月租為18萬元,但張自2020年7月至12月欠交差餉,又欠交2020年12月的租金,共涉款$231,996 。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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