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月消防處救護車目標時間到場個案低於服務承諾

消防處在今年1月至4月期間,共接獲近21萬7千宗緊急救護召喚,當中約八成個案能在12分鐘目標召達時間內到場,較92.5%的服務承諾為低,其中在今年2月及3月,分別有因喉嚨痛而召喚救護車的個案,需等待36至39小時。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在第五波疫情中,由於大量消防處屬員確診或需要強檢,因此部門人手相當緊拙,而且救護人員如曾處理懷疑或確診病人後,須返回救護站為救護車、裝備及個人作全面消毒及處理醫療廢料,才可處理下一個召喚個案,因此對召達時間表現造成影響。 鄧炳強又說,隨著近期疫情發展,以及較早前確診或被界定為密切接觸者的救護人員已返回工作崗位,近日緊急救護服務的情況已有明顯改善。以4月為例,消防處的緊急救護召喚的達標率,每日均維持在92.5%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