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被控前年9月大埔墟站非法集結 全部罪名不成立

一批示威者前年9月在港鐵大埔墟站聚集,多人涉嫌破壞車站閘機被捕,其中11人去年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全部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香淑嫻說,案件的核心問題是各被告是否有參與其中,但沒有人目擊到他們在何時何地到達現場,或有甚麼行動,法庭只能依靠翻看閉路電視,將片中人與各被告被捕後的衣飾和外貌作對比。 裁判官指出,畫面質素未能清楚看到外貌,加上顏色失真,甚至有「起格」情況,各個被告的衣飾亦並非獨一無二,因此無法肯定片中人便是各被告。 另外,各被告是在警方到場後半小時至2個小時之間被捕,當時距離大埔站封站已有一段時間,雖然他們仍身處現場,有可疑,但沒有人對他們為何該時間出現在現場作出解釋,而且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眾被告便是片中人,因此裁定所有人罪名不成立。 11名被告分別為8男3女,年齡界乎15歲至49歲,其中一人報稱已退休為其中一名被告的父親,至於其餘10人皆為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