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喬映瑜還押10月再訊

12名港人前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囚兩年的喬映瑜,早前刑滿轉交本港,被控一項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上午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並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女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候訊期間還押看管。 35歲報稱無業的女被告喬映瑜,被控於2020年1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行為,即協助自己、以及12港人案被告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郭子麟、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另外喬映瑜亦被控於同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大麻。 喬映瑜及鄧棨然因涉組織偷渡罪,於內地分別被判監2年和3年,其餘10人已先後被押送回港,除李宇軒案件分拆處理,其他人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7人還押至今年7月中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各被判囚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