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其中8人分批移交本港 押到天水圍警署

「12港人案」其中8人去年底被深圳法院判監7個月,扣減羈押日數後完成服刑,今日分批由深圳遣返香港。 早上約10時,部分當事人由内地執法機關移交本港警方後,在警方電單車護送下,乘坐幾輛7人車經深圳灣口岸入境,在10時半前押到天水圍警署,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在場。 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的8名人士,分別是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和郭子麟;部分當事人的家屬和律師會到警署了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