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部分被告涉灣仔汽油彈案 押後至7月16日

12港人案中,其中兩名被遣返的男子鄭子豪廖子文,涉及2019年於灣仔的汽油彈案。他們與另外兩人鄭進及李威龍,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區域法院法官將案押後至7月16日,以索取各人心理及背景報告,期間各被告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表示,鄭進參與程度較低,對犯案感到後悔,亦沒有再接觸社運方面的資訊,又透露他早年曾患抑鬱。鄭子豪和廖子文曾在內地服刑,連同在港還押的時間達21個月,希望為鄭子豪索取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以及為認罪的廖子文作三分之一的刑期扣減。辯方又表示,李威龍的精神狀態無法在案中擔當主導角色,他的僱主亦求情,表示願意在他獲釋後重新聘用他。 案情指,鄭子豪與一名男子鄧棨然於2019年9月30日晚上,進入金樂大廈,警員其後持手令進入單位搜查。當時鄭子豪身處睡房,李威龍和廖子文從另一睡房爬出窗外,逗留在簷篷位置。警員搜出半製成的汽油彈、防毒面罩、無牌無線電通訊器具等。鄧棨然亦涉及12港人案,他是本案被告,仍在內地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