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落幕 黑暴篤灰潮再起

兩名未成年男子(圓圈示)被黑布蒙頭押到天水圍警署。(陳賜慧攝)   天水圍警署
兩名未成年男子(圓圈示)被黑布蒙頭押到天水圍警署。(陳賜慧攝) 天水圍警署

12名港人蛇案昨日有結果,其中10人被判囚7個月至3年,另外兩名未成年男子昨移交香港警方跟進。正當外界以為這宗轟動中港兩地的偷渡案告一段落,有資深警官指,該案並未因內地判決而完結,料引發黑暴篤灰潮,因庭上披露有「上家」安排被告學習駕駛船隻及聽取被告匯報位置等,背後可能有財力人士及一班人支持,警方一定會繼續作出深入調查,揪出幕後主腦。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昨日就9男1女的控罪作出裁決,其中男子鄧棨然及女子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鄧被判罰款二萬元人民幣,喬則被判罰款1.5萬元人民幣,她聞判時曾數度哽咽。餘下8名男子,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則被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囚7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組織偷渡 兩人分囚2及3年

據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的公告顯示,法院昨日對鄧棨然等10人組織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公開宣判,指今年8月,鄧棨然及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並由鄧棨然購買偷渡船隻,由於鄧等10人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認罰,而根據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等,鄧、喬是受他人組織實施犯罪,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是從犯,可依法減輕處罰。

內地官媒更進一步披露整宗偷渡案的情節,稱今次是一宗有組織、有預謀的案件,鄧、喬兩人是他人安排、即「上家」協助下而策劃組織偷渡,其中鄧棨然在8月購買快艇,並在「上家」安排下學習基本駕駛技能,又帶同燃油、食品及望遠鏡等。而喬映瑜則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員聯絡,12人登上快艇後,喬映瑜亦通過海上定位系統、衞星電話等向「上家」匯報位置,她更教各人「夾口供」,一旦被發現,則稱「出海釣魚」。

有人擬上訴 家屬:判刑過重

據報,多名被告人在最後陳述時,認為自己以往輕信他人傳言,對內地的執法及司法機構產生誤解,自親身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後,深刻反省以往的過錯。報道又指,喬映瑜在最後陳述時認為過往自己由於偏見和衝動,作出了許多對社會、家庭有危害的行為。

被告之一的李子賢媽媽昨回應指,原本預計兒子可即日回港,豈料被判囚7個月,認為判刑過重,她打算到內地探監,希望內地提供容許探訪的日期、地點,同時希望可放寬檢疫限制。

另一被告黃偉然的媽媽亦促請內地盡快通知探訪流程,希望可以攜帶冬天衣物及食物給兒子,更指已不會期望香港政府做任何事。有被告家屬接受訪問時則透露,考慮提出上訴。

事發在今年8月23日凌晨,涉案的12人在香港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共同乘坐由鄧棨然駕駛的船隻,企圖偷渡台灣,至8時許,偷渡船隻在廣東省管轄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獲,鄧棨然等人被內地當局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李宇軒 囚7個月
李宇軒 囚7個月
黃偉然 囚7個月
黃偉然 囚7個月
鄧棨然 囚3年
鄧棨然 囚3年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就12港人蛇案作出裁判。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就12港人蛇案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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