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學生用磚掟警 官指被告已知錯判感化令

【on.cc東網專訊】一名16歲學生被指在今年初,於旺角參與反修例遊行期間,用磚頭掟向一名正欲截查他的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裁判官今天(31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指,本案案情嚴重,法庭需要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

被告姓陳,報稱為學生。案情指,今年1月19日,當日晚上有市民在登打士街一帶堵路聚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至晚上10時許,警員X在場巡邏,並發現身穿黑衣、戴着口罩的被告,手持磚頭在徘徊,期間曾大叫「死黑警」、「掟死你班x街」。當X上前截查時,被告用磚頭擲向X的左手,又曾推X的心口。X左手擦傷腫痛,同日出院。

辯方早前在求情時提到,被告在拘控過程中曾遭毆打,以致頭、腳等身體多處受傷,警方未有即時把被告送往醫院,而是先帶他返回警署,導致記憶力受損,難以集中精神,亦無法再像過往般參與運動。裁判官今天表示不知道當時被告反應和警員認知,但認同被告遭制服後頭部受傷,理應盡快送院治理。

此外,報告指被告最初向感化官講述事件時態度迴避,又指被告想法主觀,要人同意他從社交媒體看到的資訊,而忽略不同意見,但考慮到他接受輔導後已有反思,意識到自己行為不對,需要更生,故判他接受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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