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區區議會明商港區國安法 民政處職員不出席

17區區議會計劃明日舉行「十七區特別區議會大會」討論「港區國安法」。 民政事務局表示,上述會議討論的議題並非地區層面事宜,不符合《區議會條例》第61條所訂的區議會職能,在法律上並非有效的區議會會議,因此區議會秘書處不能就此提供支援,民政事務處及秘書處職員不會出席會議,亦不會就有關討論事項作出任何跟進。 民政事務局表示,政府呼籲區議員聚焦地區民生事項,務實地就地區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 全港18區區議會,除了唯一由建制派佔多數的離島區區議會,其餘17個由民主派佔多數的區議會都會參與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