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涉櫃桶木板夾女師前臂致骨裂 事主作供:被夾時叫被告放手遭拒

涉案金姓女教師。 葉君怡攝

【星島日報報道】17歲中二男學生涉嫌於去年底,在課室內用書桌櫃桶木板蓋將一名年輕女教師的前臂夾至骨裂,涉案男生早前否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女教師出庭作供,稱當時從抽屜裡取出功課簿時屢次遭大力夾住,著被告放手惟不果,難以相信「點解有學生會襲擊老師」,憤怒下將其筆袋掉落地下,遭被告嘲諷「你咁鐘意掉人啲野,唔好做老師,去做懲教啦!」 涉案金姓女教師當時兼任被告張銘俊的班主任及中文科老師。她於庭上憶述事發當日約8時許,班上約有近30人正進行班主任課,專心致志地閱讀指定英文書籍。金打算追回張昨欠交的中文默書改正,並多次輕敲檯面叫醒正在趴睡的張惟不果。金瞥見張旁邊的書包內有兩本疑為中文默書的綠色簿,便擅自取出確認。此時,張已清醒且稱「你唔好掂我啲野」,更指遺失了默書簿。 金遂兩次以右手揭起書桌櫃桶木板蓋,用左手嘗試取出兩疊綠色校簿,張突用力按下桌面夾住事主前臂,金隨即大驚,並著其放手惟遭拒絕。金其後感憤怒,將張筆袋擲在地上後離開課室,3天後報警處理。 自事件發生後金停工至今,經醫生評估傷勢後,其左手橈骨近手肘位置有裂紋性骨裂及跟腱萎縮,須戴上骨托固定約8-12星期,每星期須進行復康治療。 已留級4次的張銘俊(17歲),被控於去年12月4日在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206號課室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女事主。聆訊下午再續。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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