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副學士學生觀塘迷你倉藏爆炸品還柙 控方或加控罪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平安夜下午突擊搜查觀塘工廈迷你倉,截查一名學生,並在倉庫內搜獲10枚煙霧餅和可疑化學品等,學生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和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天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9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涉案化學品和進行基因、指紋校對,以及翻查附近閉路電視紀錄等等。被告擔保申請被拒。 18歲副學士學生鄺偉邦,被控於本月24日,在觀塘鴻圖道寶冠大廈3樓「時昌迷你倉」BK3203號倉內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硝化纖維(nitrocellulose ),和非法管有10個粉餅形煙霧彈。 控方透露,警方在觀塘時昌迷你倉門口外截停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一張匙卡。警方透過匙卡進入迷你倉,除了搜出硝化纖維,還有10枚懷疑煙霧彈,31款化學品,其中3款已獲證實可作爆炸用途,倉內還有試管、電芯、托架等製造和處理化學品的工具,以及過濾器和「豬咀」面罩。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將進行一系列化驗工作,包括檢驗餘下涉案化學品和搜查從被告家中檢獲的兩部電腦,控方不排除會加控被告其他控罪。 辯方反對押後,質疑政府化驗所並不需要15周時間完成化驗。至於涉案硝化纖維被搜獲時,辯方懷疑物品曾被浸水里,沒有任何爆炸危險,而且硝化纖維常用於魔術道具,讓魔術師在手指間製造火花等著火效果,並不如控罪所述,爆炸可導致事主喪失手指。 辯方續質疑其餘31款化學品並非在法定危險品列表之上,當中部分化學品可作家居清潔去銹去鈣用途。被告為節省家中貯物位置,所以將清潔用品存放離家中只有15分鐘車程的倉庫內。辯方又指被告熱愛街頭表演魔術,因此從淘寶購入硝化纖維,控方並沒有任何基礎指證被告懷有任何非法意圖。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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