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com 新聞18歲學生承認參與暴動判入教導所閱讀整篇文章2022年4月26日 上午5:15·1 分鐘文章【Now新聞台】一名18歲男學生承認2019年參與暴動,判入教導所。被告曾俊傑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控罪指他涉嫌2019年9月在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翌年4月缺席聆訊,超過一年後在安達邨被捕。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說,任何暴力行為都不可容忍,案發當晚有示威者聚集,部分人焚燒垃圾桶及紙皮等,被告的理念並非求情理由,考慮到他當時只有16歲,當晚的暴動規模不大,加上教導所報告正面,判他入教導以繼續學業。#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