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女示威活動中藏噴漆判感化

一名18歲少女去年11月示威期間被搜出噴漆,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處24個月感化令,並在半年後檢視進度報告。 辯方在庭上表示,被告有情緒問題,需要用藥,引述感化官等建議,指被告適宜判處感化令,希望法庭基於被告無刑事定罪紀錄、坦白認罪和有悔意,被告能在開放式刑罰中改過自新。 辯方又引述更生中心報告指,被告有躁鬱症,需要半年覆診一次,不宜進入更生中心,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接納建議判處感化令。 被告劉美欣早前承認,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石湖墟遊樂場傷殘人士廁所外管有一支噴漆,意圖損壞他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