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僅分兩枱 首控違規食客

【本報訊】食客違反四人一枱的防疫令會被票控,食物環境衞生署前日與警方聯合執法,發現十九名市民因違反四人一枱的防疫措施,遭發告票,這亦是當局上周收緊兩項防疫規例後的首宗食客執法個案。聯合行動人員當日巡查了屯門區及中西區超過三十間餐飲業務處所,在屯門發現一間餐飲處所的貴賓房內,有兩枱客人均違反一枱不可多於四人的規定。

巡逾30店 食署警方稱續聯合行動

政府上周收緊了《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基於違反關於餐飲業務的指示,會向上述位於屯門區的餐飲場所,和金鐘一個大型綜合性商場內的六間餐飲場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主要關乎餐桌之間距離未符合有關規定、處所內人士未有在飲食以外時間佩戴口罩,以及處所內每枱人數超出有關規定。

該署會繼續加強巡查全港各區食物業處所,並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確保有關處所的經營者、從業員及市民嚴格遵從有關規例的要求,並會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就餐飲場所發出的指示,相關設施內的顧客數目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餐飲場所不得有多於四人同坐一桌;在內的人士除飲食外必須一直佩戴口罩、場所亦須為進入者量度體溫,以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若有違反規定及限制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