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母涉虐童案 因事主母拒作供放人

【on.cc東網專訊】2名男女涉嫌在前年以保母身份,虐待一名只有3歲的男童,令他身體瘀傷紅腫,其身上甚至有懷疑煙頭印。2人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案件原定今天(13日)在東區法院續審,不過受襲男童的母親不願意繼續作供,案件因而終止,法庭批准控方不提證供起訴,2名被告毋須答辯當庭釋放。

30歲女被告譚嘉儀及31歲男被告冼柏汶,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6日之間的某日,在小西灣邨某單位,作為一名3歲兒童X的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人,卻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辯方律師今天開始盤問X母,當問到X母過往是否有5次盜竊案底,她便質疑為何要回答,裁判官解釋「好多證人上嚟都會比人挑戰以往刑事紀錄」,要求X母回答問題,X母最終承認自己有案底,但要求法庭下令不准傳媒報道自己有案底,否則「寧願唔再作供」。午膳時間後,案件主管及法庭保安多次傳召X母上庭,但均不獲X母正面回應。同時,法庭正式宣布不會批准X母要求傳媒不報道部分證供,因為傳媒出席及報道是公開審訊的其中一個要素,法庭最主要考慮有關報道會否影響公平審訊,加上X母在本案本身已匿名處理,而法庭亦無權阻止傳媒在公眾地方拍照,故拒絕其申請。

案件擾攘至下午3時之後,裁判官宣布「由於主要證人作供未完成,無法為其證供可信性下定論⋯⋯ 」之際,X母突然進入法庭,一直陪同X母的女警舉手大叫「佢準備好喇」,打斷裁判官的說話。不過裁判官在宣布短暫休庭後,最終還是維持原本決定,批准控方不提證供起訴2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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