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女違反強制檢疫令分別判監四星期及21天

兩名男女因違反強制檢疫令,分別被判監4星期及21日。衞生署說,至今有43人因違反檢疫令而遭定罪,判監最長3個月,罰款最高1萬5千元。 其中24歲女子,須於酒店接受14日強制檢疫,但她在4月16日離開酒店,當時未完成檢疫,亦無合理辯解和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違反檢疫令,於東區裁判法院判監4星期,即時入獄。 另一名39歲男子須於家中檢疫14日,但在3月19及20日,檢疫令未屆滿前離開住所,被控違反檢疫令,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即時入獄21日。 衞生署發言人說,判刑給予社非常清晰訊息,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絕不容忍,必定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