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漢涉姦醉娃案 辯方揭事主與被告網上談性

【on.cc東網專訊】青年在網上認識妙齡少女,傾談數個月後,再各自帶一位同性朋友到酒吧飲酒消遣,當晚稍後2男子涉嫌強姦其中一名少女被捕,案件今天(1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律師在庭上讀出第一被告與少女的網上對話內容,顯示少女曾經主動向第一被告談及有關性的話題。

兩名被告依次為黃子健(24歲,地盤工人)及陳之寧(23歲,文員),他們被控在2019年8月19日在灣仔海外信託銀行大廈6樓強姦X;黃另被控同日於灣仔立興大廈百佳酒店再度強姦X。

案發時只有18歲的X今透過視像系統接受辯方大律師盤問,她承認自己在案發前4個半月透過通訊程式「Zenly」認識第一被告黃子健,而非如昨日所講透過手機遊戲結識對方。黃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讀出黃與X的對話內容,指出X首先傳送避孕套的表情符號開啟對話,並附上一句「記得用」,又問黃「使唔使送個飛機杯畀你」、「鍾意邊個女優」,X解釋自己當時想幫朋友的成人用品店宣傳,而且「依家講送禮,唔係同佢進行(性行為)」,所以大膽與陌生男子討論以上話題。

約一個月後,X透過微信問被告「過來請我飲酒嗎?」,附上一個有心型圖案及「大哥抽煙」字眼的表情符號給黃。X解釋自己當時在酒吧任職侍應,經理要求她向手機通訊錄人士傳送以上訊息招攬生意。X其後又傳了一句「398陪你玩」給黃,X解釋客人支付398港元可以買9杯酒請她喝,他們可獲安排坐在一起,而客人自己飲的酒需另外付費購買。而當日黃並沒有應約。辯方律師質疑X向被告傳送心型圖案可能會令人誤會和有遐想。X不否認,但認為責任不在自己。

到案發前一星期,黃曾經在微信問X「在哪?返大陸嗎?」,X表示「親戚嚟,不了不了」。辯方向X指出「親戚嚟」即是月事來潮的意思。X表示不同意,堅持自己當時是指家住北角的姨媽到她家探望,故拒絕與黃北上。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