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破壞輕鐵站被判監 上訴駁回須服刑
【on.cc東網專訊】2019年9月8日凌晨,有人破壞輕鐵青松站的八達通機。港鐵職員發現後報警,警方事後在青松站附近拘捕兩名青年。他們去年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在屯門法院各被判監禁4星期。他們早前獲准保釋向高院原訟庭提出上訴,原訟庭今日(13日)駁回他們要求推翻定罪及減刑的上訴申請,兩人需時即時入獄服刑。
兩名上訴人分別是22歲地盤工人吳兆軒,和23歲無業漢霍啟峰。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2時許,港鐵職員駕駛巡邏車巡經青松站,發現有人聚集並聽到月台傳來敲擊聲,遂開啟廣播警告及報警,犯案者隨即離開。警員在附近的兆軒苑保安室外截停包括兩名上訴人在內的3男2女,並拘捕兩名上訴人。警員在吳的背囊搜出一支47厘米長銀色鐵棒、一個短鐵錘及口罩等物件,另在霍啟峰的背囊內搜出一支43厘米長鐵棒,一個黑色飛虎隊頭套及一張文宣等物件。沒有證人目擊兩名上訴人在犯案,案中主要爭議點是,控方能否依賴環境證供及閉路電視片段,證明兩名上訴人就是犯案人士。
原訟庭法官陳慶偉觀看涉案的閉路電視片段後,看到在青松站犯案的人士共有4位,其中3人動手敲打八達通機,及後犯案人士往兆軒苑方向逃去,並從不同地方走進兆軒苑。陳官指出,青松站與兆軒苑基本上僅相隔着一條馬路;事發時是凌晨,絕大部分居民已經入睡,街上行人十分稀少,有人如此匆忙走進兆軒苑,再加上兩名上訴人的衣着外形又跟犯案人士如此相似,原審裁判官推論出兩名上訴人就是共同參與破壞青松站的人,並無不妥。
此外,陳官認為兩名上訴人全盤否認是犯案人士,顯示他們並無任何歉意和悔意,若他們為求輕判,假意向感化官聲稱具悔意,因而獲感化官建議接受社會服務令,這亦不符合判處社服令需具真誠悔改意的條件。陳官亦同意原審裁判官的看法,港鐵公司與當時社會上發生的政治事件根本扯不上關係,兩名上訴人肆意破壞港鐵設施,目的僅是發洩對社會現狀的不滿,但後果卻是造成使用輕鐵的市民諸多不便,更導致港鐵損失,法庭不應姑息。若非港鐵職員發出警告,兩名上訴人不會輕言罷休,因此量刑須具阻嚇性。由於原審裁判官沒有原則上犯錯,陳官遂駁回兩名上訴人的減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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