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認賣15張BLACKPINK演唱會假門票 還押3.28判刑

20歲女認賣15張BLACKPINK演唱會假門票 還押3.28判刑
20歲女認賣15張BLACKPINK演唱會假門票 還押3.28判刑

韓國女子天團 BLACKPINK 2023 年 1 月在港巡迴演唱,門票 2022 年 11 月公開發售後瞬即售罄。一名 20 歲女子被指銷售合共 15 張假門票,騙款或企圖騙款合共逾 7.3 萬元,周二(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 4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 1 項「以欺騙手段企圖取得財產罪」,還押至 3 月 28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家貧,父親欠下賭債後離家出走,靠母親一力承擔照顧家庭責任。她曾在台灣讀書,考獲 GPA 3.5 分佳績,惟不忍見母親辛苦,遂退學返港打工幫補家計,其求情信稱「好心想幫輕阿媽,但做得好錯」。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下令被告還押時,批評她大膽犯案,「點解你品學兼優變咗大騙子」,明言拘禁式刑罰將是唯一判刑選項,拒辯方申索社會服務令報告要求。另對被告下達賠償令,要求她向 4 名事主賠償合共 48,800 元。

被告小紅書、Carousell兜售門票

有買家「摸門釘」、發現4門票同序號

同意案情指,本案 5 名證人分別在小紅書、Carousell,看到被告發帖指出售 BLACKPINK 演唱會門票,遂與被告聯絡。其後各證人分別與被告達成交易協議,於指定地點交收電子門票及款項。

案情續指,購買 1 張 4,900 元門票的買家供稱,她同年 1 月 15 日抵達亞博館看演唱會時,發現門票失效,遂報警處理。另一購買 4 張、涉 2 萬元門票的買家則供稱,同年 1 月 14 日交收當日,被告拒絕銀行轉帳、要求現金交易,她收到 4 張門票後發現序號全部一樣,遂與被告對質,對方稱自己只是替朋友交收門票,陳即時報警。警察隨後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先稱代朋友交收

後認改圖放售假門票

案情續指,被告之後接受兩次錄影會面。她在第一次會面時,稱她只是替朋友交收門票,該朋友提供一部電話供她聯絡買家,及儲存電子門票。至於她被搜到的 46,800 元,則為較早前在深水埗區交收門票後所得款項。

惟被告於第二次會面改認罪,稱第一次會面提及的「朋友」是她捏造出來,並供稱她在同年 1 月 13 日看完 BlackPink 演唱會後,把電子門票改圖,再放上網兜售。

被告求情:家貧黜學幫補家計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在她中六時欠下賭債離家,由任地盤工母親一力承擔照顧家庭責任。被告中學時品學兼優,之後往台灣升學,首年 GPA 有 3.5 分,惟為幫補家計,遂退學返港,任職侍應。她月薪 1.6 萬元,有一半給母親,一部分用於胞弟學費。其求情信稱「好心想幫輕阿媽,但做得好錯」,承諾之後不再做旁門左道、誤入歧途之事。

被告徐曼洁(20 歲,無業),原被控 3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後加控至 4 項,涉款 53,300 元;另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企圖取得財產」,涉款 2 萬元。控罪指被告 2023 年 1 月 11 日、12 及 14 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虛假地表示收到付款後會交出合共 15 張 BLACKPINK 演唱會電子門票給 5 名買家,而不誠實地取得或企圖取得 5 人合共 73,300 元。

案件編號:WKCC23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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