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學生涉嫌在書店偷貓 判守行為一年

一名20歲IVE學生涉嫌在北角一間書店偷去一隻小貓,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律政司撤銷控罪,准以自簽一千元和守行為一年,以及付堂費500元。 案情指,被告自今年5月起因為不開心,經常到飼養了約30隻貓的北角森記書店探望貓兒。被告在7月16日偷去其中一隻小貓後數小時,發現自己不能照顧小貓,便交給愛護動物協會。書店翌日發現小貓失蹤,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涉嫌偷貓。 主任裁判官錢禮斥責被告,是否知道小貓若無人領養,會遭人道毀滅,被告輕聲回應說知道,但無勇氣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