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歲仔偷拍女生裙底照放售斷正 警搜屋檢仿製槍累母同被捕

【on.cc東網專訊】黃大仙警區於10月初接獲報案,指於一個網上平台發現一些區內的女學生裙底照片。經調查發現涉及逾100張由下而上偷拍的裙底照片,當中70人為女學生,涉及10多間中學。昨日(2日)警方拘捕偷拍的男子,經搜屋檢獲5支仿製槍,遂以「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盜竊」及「管有仿製槍械」罪,拘捕該名20歲青年及其49歲母親。

該警區重案組督察李嘉偉表示,10月4日收到1間學校舉報,指該校女學生的裙底相,被人上載到1個社交討論區,該些照片大部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拍攝,包括港鐵、巴士、或港鐵站等公共地方,有理由相信照片是在事主不知情、或不同意下被人以手機偷拍,偷拍者趁人多擠迫,或受害人乘搭扶手電梯時犯案。偷拍者更將該些裙底照片及短片於討論區出售,以獲取金錢利益。警方對此零容忍,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疑犯身份。

昨午探員在港鐵彩虹站內埋伏,見到1名男子尾隨1名女生搭扶手電梯,並以手耭偷拍其裙底,探員立刻現身,並以涉嫌「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拘捕該名報稱無業的20歲男子,並檢獲涉案手機。警方於同晚押解男子到將軍澳健明邨搜屋,於其電腦內檢獲裙底照片及約10條短片,又在屋內起出3支仿製手槍及2支仿製步槍、逾9,000粒BB彈、及1張於去年9月報失、屬於他人的八達通卡。因此,警方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拘捕該名男子及與他同住的49歲母親。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該警區總督察(刑事)潘兆鏗指,初步相信疑犯屬個人犯案,持續約半年,拍攝地點涉及全港多區,每條短片收費數十至數百港元不等,警方亦已掌握買家紀錄,仿槍械是否經改裝及威力有否違例,需要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已於10月8日生效,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源自上述兩項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4項罪行最高判囚5年。該條例亦適用於社交媒體,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呼籲家長留意子女安全,教導他們保護自己,若遇任何人作出可疑行為,應盡快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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