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女子訛稱放售演唱會門票 承認欺詐判囚10個月

一名24歲女售貨員2019年於網上放售歌手周杰倫及陳奕迅的演唱會門票,騙取一名女子約25000元後沒有交貨,被控一項欺詐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監10個月。被告原本有多宗欺詐案底,正在服刑中,其中5個月與現行刑期分期執行。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表示,被告的犯案手法普遍,但部分騙款涉及以無辜業主的銀行戶口收款,裁判官沒有頒下賠償令,指事主可循民事索償。 控罪指,被告賴子慧於2019年10月17日,虛假地向他人表示會售賣20張演唱會門票,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支付23800元及向中銀戶口支付1300元而導致自己獲得利益。 案情指,被告在Instagram發帖文放售歌手周杰倫及陳奕迅的演唱會門票,女事主相約被告見面,並支付11900元訂金以購買兩名歌手各10張門票,其後事主追問被告取門票,但被告要求事主再繳付11900元餘款。事主懷疑受騙要求被告退錢,但被告要求事主支付1300元到一個銀行戶口作退款費用才會退錢。事主付款後,被告仍無視索取門票的要求,事主最終報警。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一時貪心犯案,指她當時需要應付租屋費用,收款的銀行戶口實屬業主,將有關款項用作交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