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子承認去年理大附近非法集結判囚半年

一名廚師被控去年11月於理工大學附近非法集結、襲警及刑事毀壞。被告承認非法集結罪,判囚半年,襲警及刑毀罪則不成立。 25歲被告劉禮彥,報稱廚師。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在紅磡站近A出口天橋附近非法集結,以及於理大民主牆附近,涉嫌襲擊一名警員,並損壞警員的眼鏡。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認為,案件涉及堵塞交通要道,亦危及人身安全,須判即時監禁,判被告入獄半年。 裁判官葉啟亮表示,涉事警員供稱傷勢不一定由被告造成,亦沒有目睹被告施襲,又指被告當時向後跌,警員身處被告前方,被告不可能用頭撞到警員的右眼,亦不可能令警員的頭盔及眼鏡飛脫,警員不能排除同僚踩爛眼鏡的可能,法庭最終判被告襲警和刑事毀壞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