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男涉十年前亂刀殺女友 死者遍體鱗傷整張床是血

【on.cc東網專訊】現年28歲青年譚浩南,被指在十年前於住所亂刀殺死比他大一歲的女友,被控一項謀殺罪,今天(10日)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

本案被告譚浩南,報稱任職餐廳水吧。他被控在2009年4月29日,於他在屯門友愛邨住所內,謀殺其女友劉淑芬。當時被告和死者分別18和19歲。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事發時被告與母親和兄長同住,而死者亦不時在他家留宿。案發日傍晚約7時,被告兄長有事外出,屋內只剩被告和死者兩人。當被告兄長半小時後回家,便見到應門的被告全身是血。被告問兄長有沒有「搞」過死者。兄長否認後,被告便表示他殺了死者,叫兄長報警。

警察接報到場,見到被告與死者一同躺在床上,整張床都是血。被告見到警察,便叫警察救他女友。不過當救護員到達時,已發現不到死者有任何生命迹象。而被告的手腕、前臂和頸都有嚴重割傷,需送入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治療。至於死者驗屍報告就指出,死者的頭、頸和肢體均有大量割傷,導致大量失血致命。

被告留醫至5月7日出院,警方將他拘捕。他被捕後向警方表示,他並非有意殺死女友,只是想拿刀嚇她,但女友見他拿刀反應過激。之後他再與警方錄取錄影口供,稍後控方會將之在庭上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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