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女違反隔離或檢疫令 今被判罰款5千至1萬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今日(2日)表示,3名人士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刑。署方發言人強調,為應對疫情,市民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署方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66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於去年8月15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22(1)、(4)及(6)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港元。

另外2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36歲男子和一名69歲女子,他們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7月29日離開其隔離地點,並移除電子手環。該名男子被控違反一項《規例》第23(1)、(4)及(5)條及兩項《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8,000港元。該名女子被控違反一項《規例》第23(1)、(4)及(5)條及一項《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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