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2019年太子站月台衝突 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on.cc東網專訊】2019年831旺角及太子站爆發衝突,不少示威者湧入站內,並破壞兩站設施,更有示威者指罵及襲擊車廂乘客。警方事後拘捕6名男子,其中3人於區院否認暴動等罪受審。控方傳畢證人後,法官裁定表證成立。被指當晚參與非法集結的被告出庭自辯,稱當晚在旺角赴宴後返家途中,因見彌敦道有人堵路、喧嘩而「八卦」察看,其後便離去往旺角站乘港鐵回家。該被告明天續自辯。

3名被告依次是簡梓濱(22歲)、連俊雄(20歲)、卓嘉豪(24歲)。簡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連及卓則同否認一項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指2人於同日在太子站參與暴動,及一列車廂內襲擊X及Y。連另再被控一項暴動及刑事損壞罪,指他同日在旺角站參與暴動及破壞站內設施;卓則再否認一項搶劫罪,指他於太子站搶去Z一部手機。

簡出庭自辯,指當晚往旺角赴祖父壽宴後,離開時睹道路上有人群聚集、喧嘩、堵路及交通停頓等,於是「八卦」往前查看,並曾望向電視台鏡頭「博上鏡」。他當時染綠色髮色,身穿黑衣及內襯綠衣,他指這是「撞色」穿衣風格。及後他接到父親電話,父指他身穿黑衣,與示威者衣色相類,或招人誤會,着他快點離去。簡認為有道理,故亦離去,且為免惹人誤會,更在旺角站脫下黑衣扔掉,並登上往調景嶺方向的列車。但當列車到達太子站時停頓良久,後便有廣播要求乘客離開車廂,他等待數分鐘後亦離開車廂。

案件編號:DCCC 7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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