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內4宗庭內攝影 司法機構擬發指示規管

內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在佔旺案庭內偷拍被捕。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近3個月來接連發生4宗庭內攝影的案件,市民關注出任陪審員時的人身安全。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促請當局嚴肅追究犯案者的刑事責任,及希望當局加強保護措施,防止再有陪審員身份曝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指,警方已展開調查,律政司相當重視事件。 鄭若驊回應議員查詢時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宜多作評論,但強調有關方面會根據《檢控守則》嚴肅跟進事件,考慮就事件進行檢控或展開藐視法庭的交付羈押程序。至於最近一宗法庭偷拍事件的判刑,已明確指出法庭絕不姑息在庭內非法攝影的行為。 至於加強保護措施方面,鄭若驊指,司法機構一直有措施嚴禁法庭攝影,例如在法院大堂張貼告示。司法機構正積極考慮發出實務指示,對在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中使用流動電話及其他錄音、錄影功能器材作出規管,同時在法庭內及法院大堂多個更當眼處張貼更多有關禁止攝影的通告及標示,並於法庭程序進行期間在有需要時增派保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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