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店今年5次定罪 「新界仔優質果菜」董事罰4000元

粉嶺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兩間分別​位於旺角塘尾道及元朗合財街的連鎖鮮肉店「天富自家農場豬」和「順華肉食」,以及荃灣新村街的連鎖蔬菜店「新界仔優質果菜」,因持續使用揚聲器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分別於本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及本月20日和今日(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因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定罪,共判罰款12,500元。其中,營運「新界仔優質果菜」的加禾農業有限公司董事因其轄下店鋪屢次違規亦被判罪成,須負上個人刑事責任,被判罰款4,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接獲市民投訴,指旺角塘尾道、元朗合財街及荃灣新村街有店鋪持續以揚聲器大聲播放叫賣錄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環保署進行多次巡查並採取執法行動,於今年5月及6月分別查獲涉案豬肉店及蔬菜店使用揚聲器發出噪音構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店鋪。 其中連鎖蔬菜店「新界仔優質果菜」位於荃灣、元朗及觀塘的3間分店,於今年內已先後共5次因播放叫賣錄音對居民造成噪音煩擾被定罪。環保署指,經過連串執法行動,上述一帶店鋪高聲叫賣的情況已有改善。環保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就重複違規的店鋪,亦會向涉案經營機構的負責人提出檢控。 發言人提醒零售店鋪與商販負責人,為招徠顧客而播放宣傳錄音,必須盡量將聲量限於店鋪內,不可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煩擾,否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罰款1萬元。而屢次違規的店鋪經營者,一經法庭定罪,亦須負上個人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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