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員涉與女童非法性交 暫准保釋不得離港 案押10.7轉區院再訊

3宗案件今早一併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宗案件今早一併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名休班男警員涉嫌在不同時段,分別與同一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並且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最終該名少女向社工求助,並揭發事件。警方接報後經調查,分別落案起訴該3名警員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10罪。3宗案件今早(11日)一併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控方表明已索取法律意見,案件將轉介上區域法院審理,故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0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此期間3人均准以8,000港元保釋,但不得離港及不得騷擾證人。

3名被告分別為,27歲姚燕武、26歲賴子樑,及26歲吳星熠、均報稱是公務員。控罪指,姚於2021年9月30日,煽惑一名年齡16歲以下的女童X,與他或向他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姚另被控於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之間的某3天,在荃灣大河道翠園賓館,分別2度向X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即2次口交,以及1次非法性交。

賴被控於2021年12月1日,在沙田源康街帝逸酒店某房,企圖與X非法性交,以及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一張圖片及一段影片。吳則被控分別於2021年11月24日及2022年1月17

日,在香港與或向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吳另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在香港與X非法性交,以及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4張圖片。

據悉,女事主去年底從交友程式分別結識4名男子,事後該4人被捕,當中包括本案3名被告,以及一名經警方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獲釋放的27歲男警。據警方資料,該名獲釋男警將會繼續被停職以接受警方的內部紀律覆檢。

案件編號:STCC 1810-18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