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Uber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1人認罪29人申押後7月再訊

30Uber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星島日報報道】Uber服務在香港一直備受爭議。30名Uber司機各被控一項非法載客取酬,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人承認指控,獲裁判官押後至本月20日,取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後判刑。其餘29人透過辯方律師申請押後,以待高等法院就24宗同類案件上訴作出裁決,才決定下一步行勳。裁判官形容認罪被告所參與的不單是一宗簡單「白牌車」的案件,而是大集團在背後操縱,遂反問辯方律師是否應該判囚。 認罪被告李兆華33歲,報稱文員。案發去年9月12日,有乘客享用被告Uber服務由嘉亨灣到藍灣半島後向警方報案。辯方補充指,涉案車程僅10多分鐘,車資約77元。鑑於被告是按大集團的安排行事,裁判官問辯方,被告是否應該接受監禁的刑罰。 被告庭外透露,Uber公司有提供法律援助。其餘29名Uber司機將於7月29日再訊。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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