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人涉參與暴動提堂 獲准保釋但須禁足旺角指定範圍

37人涉嫌參與旺角騷亂,被控以一項暴動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正陸續處理各被告的案件。 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港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等,各人分別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被告在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凌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7日再提堂,以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禁足旺角指定範圍,包括旺角道、上海街、花園街,及登打士街一帶,但可以在該處轉車,並要住在報稱的住所。 多名被告均接受保釋條款,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