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人被控暴動罪部分案件押後被告獲保釋

年初一晚旺角騷亂,警方至今拘捕六十四人,其中三十七名男女各被控以一項暴動罪,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庭將部分案件押後至四月七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部分被告獲准以二千至二萬元現金保釋,期間除了轉車,禁止進入旺角一帶指定範圍,包括上海街、花園街、旺角道及登打士街等及要住在報稱地址。由於有一名被告在旺角銀行中心工作,所以他由早上八時至晚上九時,獲准進入旺角。三十七名被告包括《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港大學生許嘉琪。控罪指,被告在二月八日夜晚至九日凌晨,在旺角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今早有過百人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