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回流商人渉23年前非禮堂妹 無罪釋放兼得訟費

【on.cc東網專訊】從加拿大回流返港的男商人,被控於23年前兩度非禮當時年僅8歲堂妹,即用手指插她的私處,他否認兩項非禮罪,並呈交護照副本,稱有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據。案件經審訊後,今天(22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指未能穩妥地接納女事主的證供,加上不能排除被告於案發時不在香港,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39歲被告被指控於1997年5至7月期間,在香港非禮X。裁判官指,女事主當年曾用謊話來應對母親的提問,以替被告掩飾,而她於事後又關注被告的社交帳戶,更數次與被告在非必要的情況下一同進餐等,該些行為均令法庭對她的證供感到憂慮,不能穩妥地接納她的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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