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維園藏噴漆鐳射筆等 事隔1年被控准保釋

去年9月8日示威者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及後演變成衝突。 資料圖片
去年9月8日示威者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及後演變成衝突。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示威者於去年9月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會,及後演變成衝突。3男1女涉當日在維園附近管有噴漆及鐳射筆等物品,事隔一年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等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們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9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期間各人准以1000元擔保外出。

4名被告為學生吳兆綸(17歲)、地盤工人胡穎謙(22歲)、學生梁經龍(20歲)及調酒師鄺小凡(20歲)。吳、胡、梁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們於去年9月8日,在維多利亞公園附近各管有一個或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胡及鄺則另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指他們於同日同地各管有一罐噴漆。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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