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政府物業社會事件中遭破壞 政府料逾6千萬元維修

政府表示,在社會事件中被破壞而需要建築署維修的主要政府物業有40個,工程預算開支總共約6100萬元。 政府書面回覆立法會財委會委員提問時,列出40個物業的名稱,包括立法會綜合大樓、政府總部、多區的政府合署及多個警署等,損毀的設施以玻璃佔多。 其中以立法會綜合大樓的維修費用最貴,涉及超過1500萬元,其次是長沙灣政府合署,預算開支為9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