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消息:律政司指示毋須設陪審團

民主派「35+初選」案,據了解律政司指示審訊毋須設陪審團;圖為案件部分被告從收押所往提堂。(資料圖片)
民主派「35+初選」案,據了解律政司指示審訊毋須設陪審團;圖為案件部分被告從收押所往提堂。(資料圖片)

47名發起或參與「35+初選」的民主派人士,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消息指,律政司長林定國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發出證書,指示案件毋須設有陪審團。

據了解,林定國提出的理由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家人人身安全,以及設立陪審團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他日前向部分被告發信,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賦予的權力,作出有關決定。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47人初選案-消息-律政司指示毋須設陪審團/333979?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