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區諾軒指陳志全「唔係真係好激進」 另透露原定退出初選後離開政壇

47人案|區諾軒指陳志全「唔係真係好激進」 另透露原定退出初選後離開政壇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15 日)展開第 25 天審訊。區諾軒在陳志全的代表大狀馬維騉盤問下,同意他曾與陳同任立法會議員,並視陳為朋友,又同意陳所屬的「人民力量」可歸類為進步民主派,而陳「唔係真係好激進」。

區作供時又透露,原計劃於 2020 年 10 月開始博士生生活,稱已計劃離港及在退出初選後離開政壇。法官問,即區按原定計劃,不會在港見證「攬炒十步」發生;區答「唔會,同埋我亦都唔想(此事)喺香港發生」。

此外,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盤問時稱,初選提名表格要求參選人同意協調會議共識,區同意,並確認黃、林所屬的九西及新東,均沒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案件周四(16 日)續審。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5日審訊 區諾軒指陳志全「唔係真係好激進」

區供稱仍視陳志全為朋友 指陳「唔係真係好激進」

代表人民力量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盤問時先向區諾軒確認他和陳的關係。區同意,他和陳志全同樣來自民主派,在社福議題上看法相近;二人亦為立法會同事,不時共事、用膳。當馬問到,區曾否與陳同玩手機遊戲「Pokémon GO」時,被告欄傳出笑聲,區亦笑著答「係」。區並確認,至今仍當陳是朋友。

區又同意馬所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讚陳是最勤力議員,其會議出席率近乎 100%。對於區早前供稱,人民力量屬「進步民主派」,馬向他釐清指人力「進步」是相對於傳統泛民政黨,而陳志全本人並不激進;區同意,並指「佢都唔係真係好激進」。

區盤問下亦確認,陳在 2012 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出櫃」聲明自己是同性戀者,此後他為推動性小眾平權,不時與政府、建制派合作,而同志平權是其核心政治信念。馬之後問,就區所知,若政府積極回應性小眾平權、反歧視主張,「陳會毫不猶豫支持政府」,區同意,另亦確認陳在「全民退休保障」立場上,與社民連一致。

馬問特定情況下陳對預算案立場 法官、控方先後打斷指屬猜測

馬維騉其後問,以區和陳的關係,會否預期政府若推出全民退休保障,陳志全會支持預算案。區答,「如果佢認為利多於弊,咁佢都會有投贊成票嘅可能」。馬再追問,「既然你就著同志平權同意…」時,被法官陳仲衡打斷指,區只是講「可能」,區回應指,「始終無發生,係喇」。

馬再問,指區稍早前同意陳志全重視同志平權,那他會否預期,若預算案具前瞻,確保性小眾的社會福利,區不會質疑陳會投票支持政府。法官陳慶偉聞言即打斷指不會批准其問題,法官李運騰亦指問題太廣。

馬修正問題,「若政府政策是貼近陳志全政治議程,即同志權益,區是否不會質疑…」陳慶偉再打斷指「不」。李運騰亦表示,認為問題在於這系列問題,都屬猜測(speculative)。陳補充,「高度猜測」。

法官陳仲衡形容,馬的做法是「特製」(tailor-making)出其當事人會支持的預算案向區提問。李運騰則問馬,是否想指出在預算案上陳志全開放協商。馬同意。李問為何不直接向區指出。

馬:控方指稱的無差別否決 亦同屬猜測

馬遂改問區,會否同意,在不知道預算案的內容下,陳志全不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此時主控萬德豪反對指,問題是高度猜測、高度假設,不能這樣要求證人給個人意見。馬即反駁,「我必須抗議,若說這是猜測,那麼控方指稱我當事人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也同樣是猜測」。

陳慶偉指已備悉其抗議。李運騰指,舉證責任在控方身上,控方要在陳詞中證案,若控方案情是出於猜測,那麼法律上他們也不能證案。

黃碧雲、林卓廷代表大狀盤問下 區同意九西、新東就否決有分歧

代表黃碧雲、林卓廷大狀沈士文周三亦繼續盤問區諾軒,指其方向是圍繞初選提名表格的第二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沈問區,該整段的重點是協調會議的共識,參選人需作出聲明,同意協調會議的共識,其中包括「共同綱領」文件?區稱,「毋庸置疑呢句句子嘅邏輯關係,係協調會議共識行先。」

沈續問,如協調會議就否決預算案沒達成共識,參選人同意的部分則不包括否決預算案?區稱,「所以要睇返參選人本身佢哋嘅睇法係乜嘢。」沈再問,即需要看選區達成的共識?區稱,「可以咁樣理解。」

沈再追問,在九龍西(黃參選選區)、新界東(林參選選區),區曾提到就否決預算案沒有達成共識?區同意,「確有分歧。」

辯方展示謄本 林曾稱看政策決定對預算案立場

區在馬盤問下,確認黃碧雲、林卓廷的提名表格,均沒否決預算案的內容。沈又展示新東初選論壇的謄本,顯示林卓廷回應嘉賓李慧玲提問時,稱要看具體政策,才可決定對預算案投贊成或反對。法官陳慶偉問,是否指林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區稱同意法官的觀點。

沈其後問區,初選提名表格的第六點:「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同意,若參選人未有就此項作出聲明,就沒有資格參加初選。

區稱原定退「35+ 」後離開政壇 稱不望香港發生「攬炒十步」

辯方盤問期間,一度問及區諾軒今年初刊登的學術論文。法官陳慶偉打斷指,區在 2020 年 7 月 15 日退出初選,那麼區的研究生計劃原本為何?區答,「我本身打算喺 10 月嘅時候,開始我嘅博士生嘅生活。」陳問,是否計劃赴日本?區同意。

陳一度托頭指,立法會選舉原定同年 9 月舉行,若假設初選及立法會選舉如期結束,區是否仍會在立法會選舉後,飛往日本?區表示,「我本身已經計劃咗離開香港,甚至可以咁講,當我決定離開呢個…退出『35+』工作啦,我嘅人生計劃係離開政壇」。

陳追問,換句話說,即區不會見證到攬炒十步?區表示,「唔會,同埋我亦都唔想(此事)喺香港發生」。

區:施德來一直維持和理非

另外,代表施德來的大狀黃廷光盤問下,區同意施所屬的民協立場溫和。法官李運騰問及施的政治立場,區形容,施是民協的新生代、為務實的區議員。黃問,就區的了解,施在反修例運動中,有否變得激進?區稱,「就我理解佢一直都係維持和理非嘅主張。」

黃問到,區如何理解民協「又傾又砌」的口號是?區稱,「佢哋講嘅路線係好主張透過談判去爭取權益,所以叫做傾,但亦都唔排拒砌…佢哋都係一個好有歷史嘅政黨。即使講『砌』都好,都係一啲好和平嘅行動。」

法官問「和勇不分」 區:勇武「唔排拒暴動」

黃盤問期間,法官李運騰亦問及區諾軒有否聽過「和勇不分」?彭卓棋聞言大笑,被告席亦傳出笑聲。區答稱,「有,我哋喺反修例運動入面,我哋可以將…分成兩類,和理非我哋都提及過,勇武呢就係嗰一啲好主張……直接行動嘅人,佢哋亦都唔排拒暴動。」

在李追問下,區稱,「我意思係佢哋唔排拒暴力嘅行動」,又指「當時候有參與暴動呀,或者呀係擲汽油彈呀都有嘅」。

李續問,區對「和勇不分」的理解是?區答稱,反修例運動是持續的運動,很多時有暴力場面在公眾集會出現,而「和理非」的則參與和平的遊行,「呢種情況交替出現,咁亦都有提及大家啱啱所講『和勇不分』啦,係令到個運動一路持續嘅條件。」

尚餘 4 被告 未完成盤問區諾軒

本案 16 被告不認罪受審: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黃碧雲、林卓廷、施德來一方周三完成對區諾軒的盤問,而代表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因稍後有上訴案要處理,改由陳志全代表大狀馬維騉先展開盤問。

目前 12 名被告已完成對區諾軒的盤問: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林卓廷、梁國雄、李予信及余慧明。餘下 4 人即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柯耀林的盤問,則正進行及未開始。

HCCC69/2022

【本文獲法庭線 The Witness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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