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顛覆案|41人列積極參與者 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鄒家成是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判入獄7年9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其中鄒家成是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判入獄7年9個月。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判詞指,第五被告吳政亨經審訊後被定罪。證據顯示,他在《國安法》實施後,自願和故意繼續推動謀劃,對其他人施壓,致使只有參加並勝出初選的人方可參加將要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法庭裁定他是「積極參加者」,採納7年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他有可能受第一被告戴耀廷誤導,才誤信謀劃合法而行事,法庭把他的刑期扣減至監禁7年3個月。 判詞提到,第三十五被告楊岳橋,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起點,他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經扣減後他的刑期為5年1個月。 至於第七、第二十六和第三十七被告,即梁晃維、張可森及鄒家成,判詞說,他們既是初選候選人,也是「墨落無悔」聲明的發起人。初選後,他們3人參與2020年7月15日舉行的抗爭派記者招待會。法庭裁定3人在謀劃中,比其他同為初選候選人的被告更積極。法庭採納8年監禁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首被告戴耀廷,連同第二被告區諾軒、第三被告趙家賢及第四被告鍾錦麟,被列為案件的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囚10年,其餘3人判囚6年1個月至7年。
【on.cc東網專訊】今日(18日)早上11時09分,一名女子報案,指姓鍾(37歲)兒子在天水圍天耀邨耀民樓住所單位內暈倒。救護員接報到場,經檢驗證實男子已氣絕,警員正了解事主生前狀況,遺體稍後由仵工舁送殮房。
元朗發生搶劫案。昨日(17日)下午1時27分,警方接獲一名63歲姓陳男子報案,指在同樂街2至8號金寶樓一單位內,遭一男一女搶去一條價值2.5萬元的金鏈,他追截無果,賊人逃去無蹤,警方正翻查附近閉路電視調查。 據了解,該名63歲男子途經同樂街時遇上一名女子,被對方兜搭邀請與一同上樓進入房間,女子為事主脫衣期間,突搶
本港收到澳門有大學報告發現有人以虛假中學文憑試DSE成績報名澳門科技大學,經香港考評局核實後,發現20多名學生懷疑持本港文憑試虛假成績報讀,當局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隨後公布,澳門科技大學透過向香港當局核查,發現24人持假學歷,最新消息指他們均為內地學生。 認從未應考文憑試 犯罪集團
【Now新聞台】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即將判刑,45名罪成被告早前分批求情,期間各辯方律師為他們的當事人爭取最低的刑期。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周二判刑,案中除劉偉聰和李予信外,其餘45人被定罪,今年6至9月期間分批求情。控方指,初選五名被指「組織者」是案中「首要分子」,他們最高面臨終身監禁,但初選發起人戴耀廷指他無法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應只判囚兩年。另外三名「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出任從犯證人,爭取減刑大約一半,控方亦同意他們符合減刑條件。至於其餘40名初選參與者,當中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陳志全和屬抗爭派的劉頴匡、鄒家成等16人自認是可判監3至10年的「積極參與者」。另外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林卓廷、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等15人認為自己是判監3年以下的「其他參與者」。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梁國雄等9名被告則未有具體說明。45名被告最終屬於哪個級別,要視乎法官的判決。影響刑期還有求情因素,七名被告獲政府前高官或建制派人士寫求情信。有被告改變立場,彭卓棋到基本法基金會工作;林景楠則指,參與初選是「中了別有用心國家的計謀」;亦有被告利用求情在庭上表達政見,最終被法官阻斷;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是唯一不求情的被告。案中47名被告2021年2月被起訴,31人認罪,16名不認罪被告去年。經歷過百日審訊,到今年5月14日被裁定罪成,多名被告被起訴後就一直還柙,至今已超過3年8個月。 #要聞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從犯證人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第三被告從犯證人趙家賢判囚7年、第四被告從犯證人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至於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 4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有意暫定在後日判刑。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警方已經加強部署及佈防。 在法院大樓外的行人路旁,放置了鐵欄,亦有大批備用的鐵馬,現場見到警方裝甲車「劍齒虎」。 47人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1人早前認罪,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全部定罪被告今年9月完成求情。 法庭早前裁定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
【on.cc東網專訊】40歲男子程冠強11月15日晚上於荃灣沙咀道最後露面後便告失蹤,其家人11月16日報案求助。任何人如有該失蹤男子的消息或曾見過他,可與執法部門聯絡。<br/> <br/>該男子身高約1.7米,體重約54公斤,瘦身材
(法新社耶路撒冷16日電) 兩枚閃光彈今天落在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位在中部城市塞沙里亞(Caesarea)的住所附近,以色列國家安全局(Shin Bet)稱此為「嚴重」事件。以色列國家安全局與警方發布聯合聲明表示:「兩枚閃光彈落在總理住所外的庭院內。」
47人組織及參與「 35+」計劃,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人原審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今日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 案件歷時118日審訊,由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4名從犯證人包括「 35+」計劃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參與計劃的林景楠,先後在庭上作供。控方指,戴耀廷在報章刊登文章,發起「真攬炒十步」,目標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以得到立法會主導權,否決政府提出包括財政預算案,甚至最終令行政長官辭職。 45名被告今年6月至9月分批求情。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參與程度,設有刑期分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控方在求情階段陳詞,認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列明的刑期分級制及判刑下限適用於本案。 大批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取籌旁聽。法院外圍一帶加強保安,有身穿避彈衣的反恐特勤隊員在法院外圍巡邏,亦有警員帶同警犬巡查。另外,「劍齒虎」裝甲車亦在場戒備,所有進出法庭的車輛均需接受安檢。
【on.cc東網專訊】昨日(17日)下午2時11分,文青打卡熱點西營盤忠正街「藝里坊」一間與手錶商合作的店舖,職員發現店舖閘門被撬毀,店內一批展示的7隻古董手錶、6隻新款手錶被賊人偷去。另外,小量紅酒與現金不翼而飛,總值約6萬港元,遂報案求助。
【Now新聞台】28歲男子涉嫌新冠疫情期間在網上煽惑他人破壞社區檢測中心及襲警,他否認3項煽惑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罪指被告梁凱富在2022年2月期間,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警務人員及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摧毀或損壞社區檢測中心。他否認3項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在通訊軟件Telegram的群組留言提及襲警殺警,又指如有人炸毀檢測站,會給予50萬元,明顯涉及非法煽惑。而辯方庭上透露,被告患有自閉症及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將會傳召多名證人,包括被告母親及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及臨床心理學家。#要聞
今個聖誕節,Citywalk荃新天地將帶來「冬日玩樂嘉年華」,設有2千呎薑餅人主題充氣樂園,小朋友可以大玩5大玩樂區如3.5米高糖果屋滑梯、薑餅人波波池、薑餅人彈跳攀爬區等,更設首創遊戲「LAY’S樂事薯片釣釣樂」,由即日起至11月21日期間透過KLOOK可享早鳥優惠,每位$50可玩25分鐘,即睇活動詳情!
日本神奈川縣橫濱市及東京都町田市,今早在短短2個多小時內共發生4宗劫案,造成2人受傷。警方懷疑是同一犯罪集團所為,正追緝4名在逃疑犯。 日本傳媒引述警方表示,今天凌晨4時左右,一名60多歲男子在橫濱市一間醫院附近的道路上,被4名乘坐電單車到場的劫匪襲擊受傷,錢包被搶走。大約50分鐘後,橫濱市另一條街上亦發生劫案;再大約30分鐘後,一名50多歲男子亦在市內街上,被4名乘坐電單車到場的劫匪襲擊受傷,身上現金被搶走。 大約1個小時後,東京都町田市亦發生類似劫案,一名40多歲男子被搶去現金。
外媒報道,月初才結束長達7周大罷工的美國飛機製造商波音(BA),將啟動首階段大規模裁員行動,逾400名工會會員
【Now新聞台】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即將判刑,45名罪成被告早前分批求情,期間各辯方律師為他們的當事人爭取最低的刑期。 民主派顛覆政權案周二判刑,案中除劉偉聰和李予信外,其餘45人被定罪,今年6至9月期間分批求情。控方指,初選五名被指「組織者」是案中「首要分子」,他們最高面臨終身監禁,但初選發起人戴耀廷指他無法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應只判囚兩年。另外三名「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出任從犯證人,爭取減刑大約一半,控方亦同意他們符合減刑條件。至於其餘40名初選參與者,當中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陳志全和屬抗爭派的劉頴匡、鄒家成等16人自認是可判監3至10年的「積極參與者」。另外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林卓廷、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等15人認為自己是判監3年以下的「其他參與者」。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梁國雄等9名被告則未有具體說明。45名被告最終屬於哪個級別,要視乎法官的判決。影響刑期還有求情因素,七名被告獲政府前高官或建制派人士寫求情信。有被告改變立場,彭卓棋到基本法基金會工作;林景楠則指,參與初選是「中了別有用心國家的計謀」;亦有被告利用求情在庭上表達政見,最終被法官阻
大提琴導師向私人學生家長稱學生考試需要換琴,並稱可代購以取優惠,但隱瞞真實折扣與價錢,從中詐騙逾6000元。涉案男導師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表示,被告因貪念犯案,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沒有案底及即時認罪,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但法庭認為感化官建議80小時社會服務令較低,不太理想,決定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30歲被告何嘉洋,為私人大提琴導師,被控於去年7月至8月期間,建議一名學生家長替兒子購買新的大提琴在音樂考試中使用,並表示可取得折扣優惠,但隱瞞真實折扣價錢。
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其中首被告戴耀廷,連同第二被告區諾軒、第三被告趙家賢及第四被告鍾錦麟,被列為案件的首要分子,戴耀廷判囚10年,其餘3人判囚6年1個月至7年。 同案其餘被告全被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刑最重是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