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9次求診稱染疫 6旬漢騙取新冠口服藥

【本報訊】執法部門早前接獲衞生署轉介,指有人懷疑向私家醫生訛稱患上「2019冠狀病毒病」(即新冠病毒),從而獲得免費的新冠口服藥物。執法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上周五(17日)上午在深水埗區拘捕一名60歲姓林男子,涉嫌「欺詐」。調查顯示,該名被捕人涉嫌在5日內分別到9間私家診所求醫,並獲處方共9劑新冠口服藥物。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中旬向執法部門報到。

而在今年2月27日,執法人員在將軍澳區亦拘捕一名姓陳(63歲)男子,涉嫌「欺詐」。調查顯示,該被捕人涉嫌在兩日內分別到9間私家診所求醫,並獲處方共9劑新冠口服藥物。

涉欺詐罪 可判囚14年

資料顯示,兩款供港的新冠口服藥物,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均已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獲註冊為香港藥劑製品,私家醫生可透過藥廠訂購該兩款新冠口服藥物,並處方予有需要的新冠病人自費購買。

政府提醒市民,試圖以不當手段(包括欺瞞醫生)取得新冠口服藥物,可能觸犯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而售賣、轉售或無償供應相關處方藥物,均觸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相關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