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女違檢疫及隔離令 判罰款6千至1萬元不等

【on.cc東網專訊】5名男女分別在隔離令及檢疫令生效期間,擅自離開隔離地點,違反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今日(2日)於裁判法院被判罰款6,000至1萬港元不等。

首4宗個案涉及1名51歲女子及3名分別為48歲、47歲及56歲的男子。他們早前因確診新冠病毒並獲發隔離令,惟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10月21日、11月24日、8月4日及11月20日離開其隔離地點。其中51歲女子及2名48歲、56歲男子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罰款1萬港元;47歲男子於屯門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6,000港元。

餘下1宗個案則涉及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的47歲女子,她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於去年7月1日違反檢疫令,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6,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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