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女涉荃灣非法集結 今起於西九龍法院受審

【on.cc東網專訊】2019年8月25日荃灣一帶有遊行示威,7名青年被控在當日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罪,其中2人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分別被判囚8至10個月。其餘5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天(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有份指揮驅散行動的督察作供指,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警方以催淚煙及橡膠子彈驅散不果,便向前推進防線。

今天受審的5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人何卓軒(23歲)、學生符凱晴(23歲)、教師郭芷晴(21歲)、無業男子張家榮(24歲)及調酒師李㑊橉(28歲)。他們同被控1項法非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符凱晴另被控1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即管有1個雷射裝置及1罐噴漆。何卓軒另被控襲擊1名警員。除了符凱晴被還押,其餘4人均准保釋。

督察李嘉輝作供指,他在案發當日以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身份當值,他知道當天葵涌至荃灣一帶有遊行集會,便於下午1時左右與隊員到聯仁街與楊屋道一帶當值。當時約有1200名示威者集結,他們大部分人穿戴頭盔、有人手持雨傘、玻璃樽、木盾及木棍,離警方防線約40至60米,有人向警察方向丢磚頭。下午5時許,李及同袍多次向示威者發出口頭警告及出示旗幟要求他們離開,但示威者沒有理會。李於是下令隊員向示威者施放催淚煙及發射橡膠子彈,有示威者向警方投以汽油彈、磚塊及石頭還擊。後來警方沿楊屋道向德士古道驅散,約20分鐘後,再沒有示威者在警方防線前出現。李又指,留意驅散時馬路上有不少雜物,包括竹枝、水馬、傘及垃圾桶等。

案件編號:WKCC 37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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