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內地旅客謊稱需留港探望妻子 申延期逗留 今被判囚4個月

【on.cc東網專訊】一名56歲內地男子被控兩項向執法部門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今日(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聲稱留港探望妻子,申請延期逗留。其後被執法部門揭發其妻子早於被告抵港前已經不在香港。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其遞交延期申請時,在知道妻子不在香港的情況下,仍向執法人員報稱需要留港探望妻子。被告因涉嫌就其申請延期逗留時的原因向人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執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港元及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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