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人道基金案開審 多名辯方律師提出法律爭議

何秀蘭(左)及何韻詩(右)早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游樹榮攝)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及秘書,涉嫌無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基金註冊被票控,6人不認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基金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學者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

開庭後,多名辯方律師提出多項法律爭議。代表陳日君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各被告對於控方案情的部分承認事實,並不代表辯方同意有關案情與本案有關,他又要求控方提出案中所講的「社團」是在何年何月何日成立。

代表第二被告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質疑,控方在開案陳詞中用大篇幅渲染 612基金的政治立場,對本案並無幫助,亦不適合。

另一名辯方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提出,控方有部分證供依賴由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簽發的「交出令」所得到,而該內容涉及《香港國安法》,辯法擔心接納相關證供會對案中的被告造成不公。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法庭今次只會處理有關組織是否屬於社團,以及有沒有在成立的1個月內登記或申請豁免登記,而本案並沒有陪審團,控方對基金政治立場的闡述不影響她對案件的裁決。她又建議各被告,如有爭議,可以在法庭接納前撤回已承認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