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男子去年向警察宿舍投汽油彈 判囚42個月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去年3月向上水已婚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被判入獄四十二個月。

62歲被告黃錦全,早前承認有意圖而縱火管有腐蝕性物品及管有物品作非法用途。

法官李慶年表示,被告投擲的其中一個汽油彈,擊中宿舍內的汽車,車內有易燃液體,有機會引起爆炸,被告的行為是對法治的直接衝擊,縱火為嚴重罪行,判刑須具阻嚇性;三項控罪分別判監6個月至42個月,同期執行。

警方表示,尊重及歡迎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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