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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包圍警總案 周庭認兩罪法庭押後處理求情及判刑

【Now新聞台】去年621包圍警總案,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分別被控煽惑、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除了周庭已認罪外,另外兩人的案件將於11月開審。

黃之鋒等三人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周庭早前已表明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控方讀出案情指,去年6月21日早上,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外示威,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之後有人衝出夏慤道,用圍欄及雜物阻擋行車路。11時許,周庭與其餘400名示威者也在夏慤道示威,並與其他人遊行到警察總部,期間她有高叫口號,呼籲示威者包圍警總,即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周庭之後將一些標語牌插在警總門外及高叫口號,當時大批示威者已包圍警總,有人擲雞蛋及在牆上塗鴉。警方的公共服務大受影響,灣仔警署未能處理61個999求助電話,也有7名警員及8名餐廳職員因為被包圍而不適送院,示威持續近15小時。而周庭在6月22日凌晨仍然留在現場。

至於黃之鋒及林朗彥也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另外再被控分別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已表明不認罪 。

周庭的代表律師稱,希望可越快處理判刑越好,但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會留待黃之鋒及林朗彥的案件審訊完畢後,法庭才處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

裁判官認為應將案件盡量押後,避免因疫情突然變化影響審訊,最後決定將案件排期於11月23日開審,預計審訊六日,控方將有17名證人。

周庭判刑暫定於12月1日處理,期間三人獲准繼續保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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