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涉2019年中環非法集結 判囚9至18個月

2019年11月反修例事件期間,有網民發起「大三罷」,中環有多人集結,8名男女涉案其後被捕,其中7人先後在開審前承認或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當中1人刑事損壞罪罪成。7人在區域法院被監禁9至18個月不等,其中一名22歲男學生另外承認販運可卡因,加刑至42個月。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表示,案發於中環多條主要街道,範圍甚廣,人數眾多,期間中環多條街道堵塞,有人破壞路牌、交通燈及縱火,雖然無人傷亡,但有公共設施及私人財物被破壞,令商戶受害,市民不便。他又說各被告有擾亂秩序行為,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有被告認罪獲減刑三分一,亦有被告違反感化令加刑1個月。 案中8名被告年齡分別由20歲至35歲不等,報稱學生、冷氣技工、招待員、設計師、無業等,當中7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在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遮打道等一帶參與非法集結,亦有被告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另外,案件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被裁定控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