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民主派人士承認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多名民主派人士涉及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的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港台圖片)

前年10月20日九龍區遊行,多名民主派人士涉及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的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其中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開審前,各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外,除了何俊仁,其餘6名被告,包括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亦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於存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