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警員聞判低頭 有家屬走向犯人欄哭泣

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的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全部被判入獄2年。 法官指案件非常嚴重,令到香港的聲譽受損,警隊蒙羞,片段在很多國家亦看到,令香港在國際上聲譽亦受損。法官又表示,即使他們在壓力下的工作,亦不是犯案的原因,但考慮到他們初犯,長期服務社會,加上佔中期間工作壓力大,原本的量刑起點是2年6個月,可減刑期6個月,全部判囚2年。至於第5名被告在警署內掌摑曾健超,判刑1個月,但同期執行,因此亦判囚2年。 7名被告聞判時低頭,有家屬獲悉判刑後走向犯人欄哭泣,亦有到庭旁聽的市民聞判後激動落淚。 7名被告早前已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其中1人另被控普通襲擊罪罪成。 他們在周二被判罪成後,一直還柙。7人分別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九龍東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