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案王志榮罪名不成立 律師稱還王志榮一個清白

前年元朗7.21事件,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有意圖傷人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罪成,首被告王志榮的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罪名不成立,另外有2人早前已認罪。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及14日求情,在7月22日早上判刑。 首被告王志榮離開法庭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他的代表律師表示,不便講述王志榮的感受,認為可以說是還他一個清白,不評論案件是否還社會一個真相,又說法律好奇怪。 被判罪成的被告分別是黃英傑、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鄧懷琛及吳偉南的親友離開法庭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