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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裝修商及負責人違反競爭條例 罰款逾326萬元

【Now新聞台】六間裝修承辦商和兩名負責人早前承認合謀定價,被競爭事務審裁處罰款20萬至60萬元。

六間承辦商被指於2017年合謀定價瓜分安泰邨一期單位裝修樓層的編配和價格,違反《競爭條例》。

審裁處主任法官指,房委會屋苑的承辦商有約223個,反競爭行為對於住戶,尤其是低收入家庭造成傷害。不過認為罰款額已超過他們工程上的得益,能收阻嚇作用,拒絕競委會要求施加額外罰款,判各承辦商罰款約33萬至60萬元不等。

至於兩位負責人,法官指他們在案中雖然擔當重要角色,負責設立電話通訊群組等,但他們不是案件主謀,是因不了解法律而犯法,分別判罰款20萬和60萬元。